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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公司申請複查換證登記及申請變更專任工程人員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 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4/12/3
發文日期:2014/12/3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035318250號
主旨:貴公司申請複查換證登記及申請變更專任工程人員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 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 貴公司103年10月23日綜合營造業複查申請書及103年11月28日補寄技師證書辦理。依申請書件所示,專任工程人員毛昶人君(台工登字第14102號)聘任日期為103年11月26日,原專任工程人員郭修志君(技證字第3893號)離職日期為103年11月26日。
二、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鏵豐營造有限公司。
(二)登記證書字號:綜丙Q字第Q00090-000號。
(三)負責人:林隴志(身分證統一編號:A1230*****)。
(四)營業地址:雲林縣虎尾鎮平和里成環街548號1樓。
(五)資本額:新臺幣參佰萬元整。
(六)新聘任專任工程人員:結構技師毛昶人;身分證統一編號:R1208*****;台工登字第14102號。
三、原98年核發營造業登記證書綜丙Q字第Q00090-000號繳回歸檔。
四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五、請於文到10日內,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相關領證冊手續。
六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鏵豐營造有限公司
副本: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、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、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建管科